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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的通知(废止)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2:40:50  浏览:863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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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的通知(废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的通知

保监发[2001]165号


各保监办: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的审批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筹建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须同时向中国保监会及保监办提交下列材料(材料用A4纸装订,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抄报保监办):
  (一)筹建申请报告;
  (二)筹建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公司发展思路、近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预测);
  (三)公司框架(包括资本金、股权结构、组织结构、从业人员等);
  (四)筹建方案;
  (五)筹建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筹建负责人简历及其亲笔署名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
各保监办对有关筹建要求方面的咨询应予以解答,并认真调查筹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筹建负责人人的品行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二、各保监办指导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的筹建工作。获准筹建的公司筹备组按有关规定落实资本金、出资人、营业场所、从业人员等,筹备就绪后应向保监办提交下列材料(材料用A4纸装订,一式三份,其中二份为原件):
  (一)开业申请;
  (二)公司章程;
  (三)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和财务、人事制度等);
  (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送审材料;
  (五)员工名册、员工《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股东名册、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专用章)及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加盖股东单位财务印章)、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八)计算机软、硬件的配置情况;
  (九)营业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文件;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筹备组提交的开业申请材料齐全的,各保监办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和验收,,提出初审意见,连同开业申请材料二份(包括一份原件)报中国保监会审批。中国保监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开业的决定。各保监办负责对保险代理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谈话。
  三、中国保监会在近期将批准筹建一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名单见附件)。请各保监办作好准备,认真指导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的筹建工作。
  附件:.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的公告






附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的公告
为提高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的透明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筹建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须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材料用A4纸装订,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抄报中国保监会在当地的派出机构):
  (一)筹建申请报告;
  (二)筹建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公司发展思路、近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预测);
  (三)公司框架(包括资本金、股权结构、组织结构、从业人员等);
  (四)筹建方案;
  (五)筹建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筹建负责人简历及其亲笔署名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
  中国保监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不能受理的,中国保监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依法予以受理的,中国保监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筹建的决定。不予批准筹建的,中国保监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每周三和周五下午为筹建申请材料的接收时间。申请人可以就近到中国保监会的当地派出机构咨询。
  二、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的筹备工作。获准筹建的公司筹备组须依法落实资本金、股东、营业场所、从业人员等,筹备就绪后应向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材料用M纸装订,一式三份,其中二份为原件):
  (一)开业申请;
  (二)公司章程;
  (三)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和财务、人事制度等);
  (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送审材料;
  (五)员工名册、员工《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股东名册、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专用章)及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加盖股东单位财务印章)、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八)计算机软、硬件的配置情况;
  (九)营业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文件;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筹备组提交的开业申请材料齐全的,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和验收,提出初审意见,报中国保监会审批。中国保监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开业的决定。对不予批准开业的,中国保监会书面通知公司筹备组并说明理由。
  公司筹备组自获准筹建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中国保监会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三、如果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无故刁难,有吃、拿、卡、要行为的,申请人可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书面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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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审查细则

化工部


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审查细则

1991年3月20日,化工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为保证标准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查的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制定、修订化学工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审查。审查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亦应参照使用。

第二章 审 查 内 容
第四条 审查标准内容:
(一)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是否一致,与国际标准是否协调;
(二)技术内容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方针、政策和经济技术发展方向,技术规定是否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各项规定是否完整等;
(三)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和过渡办法是否适当;
(四)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

第三章 审 查 职 责
第五条 主持人职责
(一)确定审查日程;
(二)组织讨论、评议、及时归纳意见;
(三)组织技术协调;
(四)组织提出审查意见和结论、会议纪要。
第六条 起草人职责
(一)介绍标准编制情况和依据;
(二)负责解释和处理代表或单位提出的问题;
(三)协助主持人技术协调;
(四)根据汇总意见修改送审稿,提出批报稿。
第七条 代表职责
(一)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提出修改意见;
(二)参与技术协调;
(三)讨论审查意见和结论、会议纪要。

第四章 审 查 任 务
第八条 审查组织
凡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审查委员会)的,由技术委员会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组织进行。
未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审查委员会)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其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进行。
组织审查时,应有各有关部门的主要生产、使用、经销、科研、检验等单位及大专院校的代表参加。
第九条 审查形式
审查主要分为函审、会审两种形式。
涉及面小意见分歧不大的送审稿宜进行函审。
对标准技术、经济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分歧意见较多的送审稿宜进行会审。
第十条 审查申请
为使标准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对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工作不够充分的标准,起草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提出标准审查申请报告前组织预审。
起草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讨论、主要技术问题基本解决,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完成送审稿后,即可提出《关于××标准(××××××)审查申请报告》(附件一)。
申请报告应附有下列资料:
(一)送审稿;
(二)编制说明;
(三)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二);
(四)化学工业产品技术标准审查表(填完前四项内容)(附件五);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 初 审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收到起草单位“审查申请报告”后,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
初审主要内容:
(一)编制工作是否完成了必要的程序;
(二)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三)主要技术问题是否基本解决,各方面意见是否基本一致。
初审通过后,填写“化学工业产品技术标准审查表”第五项内容,由组织审查标准部门发寄审查通知。
初审未通过,将有关资料退还给起草单位。
第十二条 函审
由组织审查标准部门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和下列资料提交给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一)送审稿;
(二)编制说明;
(三)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二);
(四)函审单(附件三);
(五)其他有关材料。
若函审结果占发寄函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票数同意则函审通过。标准起草人不能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也不能超过参加表决者四分之一。函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回函率不足三分之二时,应重新组织审定。
组织审查标准部门填写函审结论(附件四)。
第十三条 会审
组织审查标准部门于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并附下列资料:
(一)送审稿;
(二)编制说明;
(三)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二);
(四)其他有关材料。
会审议程一般是由主持人宣布议程和要求。起草单位介绍编制情况和依据,代表提出修改意见,讨论、协商、起草单位对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提出处理意见,主持人及时协调归纳审查意见,通过结论和纪要。
会审时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允许代表们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重大的实质性否定意见应有充分论据和数据。
一般情况下不采取投票办法,如需投票时,必须有到会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票数同意,则会审通过,标准起草人不能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也不能超过参加表决者四分之一,会议出席率不足三分之二时,应重新组织审查。
第十四条 函审或会审通过后,由组织审查部门主持人填写“化学工业产品技术标准审查表”第六项内容。
第十五条 起草单位按审查意见和结论,整理报批稿草案,提交组织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标准处、抄报化工产品标准审查委员会或化工机械产品标准审查组。

第五章 审 查 结 论
第十六条 在实质性分歧意见基本协调一致或妥善处理后,通过的审查意见和结论,应有下列内容:
(一)综合技术评价;
(二)采用标准程度和水平;
(三)实质性分歧意见的处理意见;
(四)贯彻措施建议(含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建议、废止现行标准建议、组织实施技术措施等);
(五)结论。
第十七条 以编制标准质量及实质性问题解决程度,一般结论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通过或局部内容(或文字)经编辑性修改后通过,可上报审批;
(二)基本通过,对个别遗留的实质性问题作进一步协调或补充并写出专题报告后,可上报审查。
(三)未通过,对一些遗留的实质性问题作进一步协调或补充后,进行第二次审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化学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一:关于××标准《××××××》审查申请报告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或专业标准化归口单位:
根据化学工业部(××)化科×字第××号文“××××××”要求,现已提出
《××××××》××标准送审稿草案。我单位认为该标准草案已具备了审查条件,建
议予以安排审查。
现送上下列资料:
×××
×××
建议下列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
×××
×××
建议审查形式和地点、时间:
起草单位(章)
19××年××月××日
附件二: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名称 负责起草单位 承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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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标准章条编写 ┃意 见 内 容┃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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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
┃ ①发送《征求意见稿》的单位数: 个 ┃
┃ ②收到《征求意见稿》后的回函单位: 个 ┃
┃ ③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 个 ┃
┃ ④没有回函的单位数: 个 ┃
┃ (注:在最后一页下面附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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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标 准 函 审 单
┏━━━━━━┳━━━━━━━━━━━━━━━━━━━━━━━━┓
┃ 标准名称 ┃ ┃
┣━━━━━━╋━━━━━━━━━━━━━━━━━━━━━━━━┫
┃ 起草单位 ┃ ┃
┣━━━━━━┻━━┳━━━━━━┳━━━━━━┳━━━━━━━┫
┃ 函审表决单总数 ┃ ┃ 本单编号 ┃ ┃
┣━━━━━━┳━━┻━━━━━━┻━━━━━━┻━━━━━━━┫
┃ 发出日期 ┃ 19 年 月 日 ┃
┣━━━━━━┻┳━━━━━━━━━━━━━━━━━━━━━━━┫
┃ 投票截止日期┃ 19 年 月 日 ┃
┣━━━━━━━┻━━━━━━━━━━━━━━━━━━━━━━━┫
┃表决态度: ┃
┃ 赞成 ┏━━━━━┓ ┃
┃ ┗━━━━━┛ ┃
┃ 赞成,但有建议或意见 ┏━━━━━┓ ┃
┃ ┗━━━━━┛ ┃
┃ 不赞成,如采纳建议或意见改为赞成 ┏━━━━━┓ ┃
┃ ┗━━━━━┛ ┃
┃ 弃权 ┏━━━━━┓ ┃
┃ ┗━━━━━┛ ┃
┃ 不赞成 ┏━━━━━┓ ┃
┃ ┗━━━━━┛ ┃
┣━━━━━━━━━━━━━━━━━━━━━━━━━━━━━━━┫
┃建议或意见理由如下 ┃
┃ ┃
┣━━━━━━━━━━━━━━━┳━━━━━━━━━━━━━━━┫
┃审查单位(盖公章) ┃技术负责人(签名) ┃
┃ ┃ ┃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说明:①表决方式是在选定的方框内划“√”的符号只可划一次,选划┃
┃ 两个框以上者按废票处理(废票不计数)。 ┃
┃ ②回函说明提不出意见的单位按赞成票计;没有回函说明的按弃┃
┃ 权处理。 ┃
┃ ③回函日期以邮戳为准。 ┃
┃ ④建议或意见和理由栏,幅面不够可另附纸。 ┃
┗━━━━━━━━━━━━━━━━━━━━━━━━━━━━━━━┛
审查单位承办人: 电话:
附件四: 标 准 函 审 结 论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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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
┣━━━━━━━━━━━━━━━━━━━━━━━━━━━━━━━┫
┃起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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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出日期 ┃组织函审单位┃ ┃
┃函审时间┣━━━━━━╋━━━━━━┻━━━━━━━━━━━━┫
┃ ┃投票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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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函情况 ┃
┃函审表决单总数: ┃
┃赞成:共 个单位 ┃
┃赞成,但有建议或意见:共 个单位 ┃
┃不赞成,如采纳建议或意见改为赞成:共 个单位 ┃
┃弃权:共 个单位 ┃
┃不赞成:共 个单位 ┃
┃未复函:共 个单位 ┃
┣━━━━━━━━━━━━━━━━━━━━━━━━━━━━━━━┫
┃函审结论: ┃
┃ ┃
┃ ┃
┃ ┃
┣━━━━━━━━━━━━━━┳━━━━━━━━━━━━━━━━┫
┃负责起草单位: ┃组织函审单位: ┃
┃ ┃ ┃
┃技术负责人:(签名、盖公章)┃技术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
┃ ┃ ┃
┃ ┃ ┃
┃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
组织函审单位承办人: 电话:
附件五:

化 学 工 业
产 品 技 术 标 准 审 查 表



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草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技术标准名称┃ ┃
┣━━━━━━╋━━━━━━━━━━━━━━━━━━━━━━━┫
┃ 任务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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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主要内容: ┃
┃ ┃ ┃
┃要┃ ┃
┃ ┃ ┃
┃编┃ ┃
┃ ┃技术依据:(包括采用程度) ┃
┃制┃ ┃
┃ ┃ ┃
┃工┃ ┃
┃ ┃ ┃
┃作┃ ┃
┃ ┃国内外标准对比: ┃
┃内┃ ┃
┃ ┃ ┃
┃容┃ 起草人员:____________(签名) 月 日┃
┣━╋━━━━━━━━━━━━━━━━━━━━━━━━━━━━┫
┃ ┃ ┃
┃负┃ ┃
┃责┃ ┃
┃起┃ ┃
┃草┃ ┃
┃单┃ ┃
┃位┃ ┃
┃意┃ ┃
┃见┃ ┃
┃ ┃ 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月 日 ┃
┗━┻━━━━━━━━━━━━━━━━━━━━━━━━━━━━┛
┏━┳━━━━━━━━━━━━━━━━━━━━━━━━━━━━┓
┃ ┃ ┃
┃专┃ ┃
┃业┃ ┃
┃归┃ ┃
┃口┃ ┃
┃单┃ ┃
┃位┃ ┃
┃或┃ ┃
┃技┃ ┃
┃术┃ ┃
┃委┃ ┃
┃员┃ ┃
┃会┃ ┃
┃秘┃ ┃
┃书┃ ┃
┃处┃ ┃
┃意┃ ┃
┃见┃ ┃
┃ ┃ ┃
┃ ┃单位:_____(公章)初审人员:_________(签名) 月 日┃
┣━╋━━━━━━━━━━━━━━━━━━━━━━━━━━━━┫
┃ ┃ ┃
┃审┃ ┃
┃查┃ ┃
┃会┃ ┃
┃议┃ ┃
┃结┃ 主持单位 ┃
┃论┃主持单位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签名) 月 日┃
┃ ┃ 技术委员会 ┃
┣━╋━━━━━━━━━━━━━━━━━━━━━━━━━━━━┫
┃ ┃ ┃
┃复┃ ┃
┃核┃ ┃
┃意┃ ┃
┃见┃单位:________(公章)复核人员:_____(签名) 月 日┃
┣━╋━━━━━━━━━━━━━━━━━━━━━━━━━━━━┫
┃ ┃ ┃
┃备┃ ┃
┃ ┃ ┃
┃ ┃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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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女性主义运动经历了三波浪潮。第一波女性主义运动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初,其口号是“平等”。

1848年在美国纽约州桑尼卡瀑布市召开的第一次女权大会上,美国女性主义运动的倡导者起草了《女性宣言》,她们在宣言中写道:“一切男人和女人被平等地创造;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

而《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弗逊恰恰就是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的信徒。洛克笔下的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杰弗逊用“对幸福的追求”替换了洛克的“财产”,更加传神的表达出洛克想要表达的意蕴。

在这里,我们可以窥见第一波女性主义运动的思想,很大程度上渊源于包括洛克在内的启蒙思想家。那么,作为第一波女性主义运动思想渊源之一的洛克提倡男女平等吗?

菲尔曼的父权制理论

洛克对女性问题的探讨和其名著《政府论》与菲尔曼密切相关。菲尔曼是英国十七世纪君主专制的提倡者,君权神授的鼓吹者。菲尔曼维护君主专制的基础理论,就在于他所提倡的父权制。菲尔曼推崇的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开篇就讨论家庭关系,他认为家庭关系涉及到三种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主奴关系。这三种关系都是支配关系,而支配者就是作为家长的父亲,他作为父亲支配子女,作为丈夫支配妻子,作为主人支配奴隶。

菲尔曼将这种支配关系看做是政治上的支配关系,他所做的努力就是将家庭中父亲的权力和国家中国君的权力等同起来,父亲是家庭中的国君,国君是国家中的家长。父亲在家庭中握有对被支配者生杀予夺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正是国君在国家中握有的主权性质的政治权力。而国君的这种政治权力的来源又是上帝赐予的。

如同西方十七世纪的所有理论家一样,菲尔曼借助《圣经》,认定上帝将对世界其他造物的支配权赐予了他所创造的第一个男人——亚当,于是亚当也就取得了对晚生于他的夏娃的支配权。亚当作为家庭中的父亲,由于生育这个事实,同样享有了对子女的支配权,因为子女的身体在菲尔曼看来主要来自于父亲的身体。而后代的君主作为亚当的继承人,就继承了亚当的这种父权。这是菲尔曼对政治起源的看法。

而世界上第一对男女——亚当和夏娃,这种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就说明了世界上所有男人和女人的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圣经》上说,夏娃造自亚当的肋骨。菲尔曼认为,如同子女的身体主要来自于父亲就应当受到父亲支配的原理一样,夏娃也应当受到亚当的支配。夏娃诞生在亚当之后,这种诞生上的先后顺序也支持了亚当对夏娃的支配。菲尔曼坚持认为,上帝是将对世界其他造物的支配权单独赐予了亚当,这是亚当支配夏娃最为坚实的证据。

上帝目光下的男女平等——洛克的反驳

洛克很重要的工作就在于反驳菲尔曼,通过打击他的父权制来攻击他君主专制的理论。如同西方十七世纪绝大部分的思想论战一样,洛克在《政府论》(上篇)中也引用了《圣经》的权威来反驳菲尔曼。

在洛克看来,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上帝的造物,除了上帝这个共同的主人之外,在人世间我们不存在任何其他的主人。而美国《独立宣言》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来谈人的平等的。我们过去常常将“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翻译为“人人生而平等”,实际上是“人人被平等地创造。”这种宗教背景成为了洛克平等观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面对菲尔曼对《圣经》的解释,洛克进行了逐一的反驳。他首先就夏娃诞生在亚当之后这一点来反驳他。他有些打趣地说道,动物是在亚当之前创造的,作为百兽之王的狮子也是在亚当之前创造的,这是不是意味着“上帝也赐予了狮子对于亚当的支配权呢”?我们不要把这当做单纯的说笑,狮子之所以不可能支配亚当,就在于亚当作为人是优越于狮子的物种,而人的这种优越性就在于人所具有的理性。人因为理性而优越于动物,这是西方一个传统的命题。

洛克也是循着这个命题的思路,来反驳菲尔曼关于上帝将支配权单独赐予亚当的说法的。洛克指出,上帝造人的目的在于创造出一种能支配其他造物的造物。而上帝造人的标准就在《圣经·创世纪》的第二十六节之中,“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照我们的样式造人,让他们对鱼……享有支配权。”这里涉及到了犹太—基督传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上帝形象”。

上帝是最为智慧的,仿造上帝形象创造的人类因而也是智慧的造物。不但是亚当,夏娃也是仿造上帝的形象造的,夏娃当然也是智慧的造物,因此夏娃同亚当一样都是具有理性的。所以,应当是具有理性的人来支配狮子,而非狮子来支配理性的人。同样,具有理性的夏娃应当和亚当一起支配其他造物。洛克也强调,《圣经》中提到上帝赐予这种对其他造物的支配权时,总是说赐予的是“他们”,使用的是复数,而“他们”明显地不但指亚当,还包括了夏娃。因此这种支配权赐予的是人,而不仅仅是男人。

洛克认为,如果说父亲通过生育孩子而给予他身体材料这一事实而获得了对孩子的支配权的话,那么女子怀胎十月,同孩子身体的联系更为紧密,似乎比父亲更有资格取得对孩子的支配权。不能因为父亲生育了孩子就足以说明对他取得支配权,他给予孩子的只是身体这一有朽的材料,而孩子也是上帝创造的,同父亲并不存在这样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上帝创造的孩子之所以受到父亲的管理,是因为尽管孩子有理性,但他还不能成熟地运用理性,父亲的管理只是出于保护的目的,这与支配有天壤之别。而对于夏娃,她虽然从亚当的身体材料中来,但她也是上帝创造的,和亚当一样,具有相同的理性,并不存在孩子那种因为缺乏运用理性的能力而需要照顾和保护的问题,所以她似乎应该和亚当是平等的。

洛克在男女平等问题上的“自相矛盾”

我们首先来看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对婚姻的定义:夫妻结合是基于男女之间的自愿合约构成的。然而,在这种结合之中,由于各有不同的理解,他们不可避免地会有不同的意志,那么这个时候谁拍板呢?

洛克认为,这个拍板权(支配权)自然而然地落在较为能干和强健的男子分内。但是,洛克《政府论》的真正着力点在于反驳菲尔曼,菲尔曼所要达到的论证效果就在于证明父权和国君的政治权力是同一种权力。如果洛克要反驳菲尔曼的话,他就应该竭力区分这两种类型的权力。实际上洛克也恰恰是这样做的。洛克认为,如果男人存在对女人的支配的话,这也只能是一种婚姻的权力,在家庭中丈夫作为财物和土地的所有者而具有的处理私人事务的权力,而不能是主权性质的政治权力,即对妻子有生杀之权,因为对上帝的造物随意予以毁灭,这是不被允许的。这也就给予了菲尔曼父亲是家庭中的国君,国君是国家中的父亲这种观点以有力的一击。

洛克的《政府论》本身是为他所追随的沙夫茨伯里伯爵领导的驱逐危机而写作的战斗檄文。从1679年到1681年,辉格党领袖沙夫茨伯里伯爵领导了阻止当时的约克公爵詹姆斯继位的斗争。辉格党人担心詹姆斯的继位会给英国带来天主教法国那样的君主专制。而当时英国国内君主专制的理论武器就是菲尔曼的父权制。洛克通过打击菲尔曼的父权制理论,从而为驱逐詹姆斯二世造势,也就是召呼后来发生的光荣革命。

洛克既是一位哲学家,也是一位政治的实践者。他很清楚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别。在思辨理性层面,针对菲尔曼提出的人对人政治上的支配,洛克支持的是人人平等,如上文所述,人与人平等的标准在于理性,性别差异肯定就不会成为平等的障碍。

男女平等也就是人人平等逻辑上的自然延伸。而这种平等在当时的背景下仍然需要基督教的基础。如同伯尔曼教授所指出的,新教的精神与其说是将宗教的东西世俗化,不如说是将世俗的东西神圣化。在当时的条件下,人与人在尘世的平等只有借助超脱于人的上帝才能获得其神圣的根基。这同样也是近百年之后由清教徒组成的美利坚起草《独立宣言》时要用“人人被平等地创造”措辞的原因。然而,现实感强烈的洛克也不会用理论来框定现实。

即便洛克认识到在理论上男女应该平等,但这并不意味着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就已经具备了实现男女平等的现实条件,至少以家庭为代表的经济条件还不允许。毫无疑问,这是洛克的时代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