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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17项石化行业标准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15:21:53  浏览:920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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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17项石化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公告2001年第24号 发布17项石化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 告
二○○一年第24号
 
发布17项石化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批准17项石化行业标准,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石化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
17项石化行业标准名称、编号及代替标准编号
推荐性标准17项: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代替标准编号

1.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高温法) SH/T0172-2001  SH/T0172-92
2.   冷却系统化学溶液对汽车上   SH/T0084-2001  SH/T0084-9l
    有机涂料影响的试验方法
3.   低温下发动机油屈服应力    SH/T0562-2001  SH/T0562-93
    和表观粘度测定法
4.   残渣燃料油总沉淀物      SH/T0701-2001
    测定法(热过滤法)
5.   残渣燃料油总沉淀物      SH/T0702-200l
    测定法(老化法)
6.   润滑油在高温高剪切      SH/T0703-2001
    速率条件下表观粘度测定法
7.   石油及石油产品中       SH/T0704-2001
    氮含量测定法(舟进样化学发光法)
8.   重质燃料油中         SH/T0705-2001
    钒含量测定法(分光光度法)
9.   燃料油中铝和硅含量测定法   SH/T0706-200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
     光谱及原子吸收光谱法)
10.   石蜡中苯和甲苯含量      SH/T0707-2001
    测定法(顶空进样气相色谱法)
11.   水冷二冲程汽油机油      SH/T0708-2001
    清净性及一般性能评定法(OMC 70HP)
12.   水冷二冲程汽油机油清净性   SH/T0709-2001
    及一般性能评定法(Mercury 15HP)
13.   风冷二冲程汽油机油      SH/T0710-2001
    清净性评定法(EGD)
14.   工业用乙苯          SH/T1140-2001   SH/T1140-9
2
15.   工业用乙苯纯度及烃类杂质   SH/T1148-2001   SH/T1148-9
2
     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16.   苯乙烯丁二烯嵌段共聚物(SBS) SH/T1610-2001   SH/T1610-95

17.   合成胶乳干聚物制备      SH/T1501-2001   SH/T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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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物资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部


对外经济贸易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物资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部



根据国家计委、原物资部关于改进基本建设物资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为改进基本建设物资管理工作,对现行管理的基本建设物资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政策规定,在分配上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安排,并要按具体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部直属各单位在部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要按项目并根据设计概、预算,进行核算后编制所需统配、部管物资申请计划报部。对于地方供应的物资,应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申请。
各建设单位要充分考虑物力的平衡情况,凡物资没有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物资不落实的,不得开工。
二、按照现行物资管理体制,基本建设物资计划由我部编制,实物由物资部组织供应。锅炉、电梯(要附设计图纸及坑道图)等统配物资,由部统一参加订货。汽车、电线电缆的分配办法,由物资部下达指标,其中,汽车持我部分配单到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指定的提货点办理提货手续
;电线电缆持我部分配单到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指定供货点供货。水泥的分配办法,也由物资部下达指标,由各有关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建筑材料公司负责供货。钢材、木材和有色金属产品由物资部划转指标,由地方物资部门组织就地就近供应。各单位接到划转的指标后,应及时与
供货单位进行衔接和订货。为了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费用,大宗的订货应尽量直达工地或使用单位。
为了向上级物资部门反映情况,对于划转指标的物资,在六月底和年终时分两次向部报告订货和到货情况。
三、对于当年未完成部分和工程剩余的物资,应结转下年度使用。每项工程竣工后,应按实际耗用量做出物资消耗决算报部。
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规定要求,应按期编报物资统计报表。
四、对于代部保管的材料设备,各代管单位要妥善保管并做好登统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及时向部报送进货通知和调单回执。
代部保管的物资,未经部办理正式调拨手续,任何单位不得动用。
五、部直属各单位之间可以进行必要的横向联系,在年度物资计划分配外,允许搞正当的调度调剂,各单位对调度调剂协议和调拨通知要严格执行。调出单位要积极组织供货,并协助办理发运。
六、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1993年10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837号

2001-11-09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海南、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称广铁集团)是属于国务院确定的120家试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7号)的有关规定,为支持广铁集团的进一步发展,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铁集团总部及其所属的8家全资控股企业(名单见附件),2001年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在广州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广铁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2001年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广铁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广铁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管;当地国税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附件: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名       称           地 址  1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总部        广州市  2    羊城铁路总公司             广州市  3    长沙铁路总公司             长沙市  4    怀化铁路总公司             怀化市  5    海南铁路总公司             海南东方  6    广州铁路集团工程总公司         广州市  7    广州铁路集团物资总公司         广州市  8    广州铁路集团广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广州市  9    广州铁路集团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    广州市